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秉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我局研究决定,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清远市中心城区及连州市区、佛冈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之佛冈县公共供水网漏损治理项目(二期)之先行实施工程周边房屋安全性鉴定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踊跃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清远市中心城区及连州市区、佛冈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之佛冈县公共供水网漏损治理项目(二期)之先行实施工程。
(二)项目建设地点:佛冈县。
(三)项目鉴定内容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管网改造部分:各个镇的部分道路、小区、农村的管网改造,管径DN20mm-DN300mm,管长159km,另随管道敷设实施闸门井、放气井、泄水井、消火栓、水表等附属构筑物或设施,并对开槽路面进行破除恢复等。(2)供水管道自动化监测系统:摄像头遥测终端、流量计遥测终端、在线监测设备等硬件设备的改造、接入,以及佛冈县自来水厂自动化监测系统设施安装、改造等。
2.本次服务主要针对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周边房屋进行安全性鉴定、外观质量检测、倾斜观测、裂缝长宽度测量等。
(四)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投资金额为10808.76万元。
(五)遴选内容:按照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在约定时间内提供鉴定报告以及出具相关材料的报告成果文件(具体事宜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六)最高投标报价:650000元,按实际鉴定数量结算。
二、工作范围
负责清远市中心城区及连州市区、佛冈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之佛冈县公共供水网漏损治理项目(二期)先行实施工程周边房屋安全性鉴定服务项目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按照相关规范规程开展该项目安全鉴定相关工作,并对所出具的鉴定报告负法律责任。
三、资格要求及服务期限
(一)资格要求
1.具备房屋安全鉴定资质。
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服务期限
自确定中选之日起,至完成房屋安全鉴定任务止。
四、服务事项
(一)完成房屋安全鉴定。
(二)协助建设单位完成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工作。
五、根据要求递交材料
(一)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以上所有副本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需授权委托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委托书内容需要详细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等,被委托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员工,授权委托书须双方签名)。
3.提供无犯罪记录情况,要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法定代表人在选取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犯罪记录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具体查询要求如下:
(1)“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选取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一日为开始日、以选取公告发布日的前一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
(2)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
(3)“案由”选项中报名单位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
(4)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业绩资料
自2024年9月以来承担过房屋安全鉴定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协议书并加盖公章)。
(三)服务费的收费报价
报价书格式自定。
以上所有材料添加目录及对应页码并胶装装订成册。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报名单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密封袋内同时提供U盘1个(含上述成册文件扫描件)。
六、发布结果媒介:本遴选公示结果在清远市佛冈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开发布
七、选取方式及公示
(一)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单位不满足3家时,将重新挂网选取。
(二)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单位达3家及以上时,将由佛冈县水利局召开班子会议集体决定。
(三)本项目不允许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竞选,不得借用其他相关机构备案资格参加竞选。
(四)如果第一中选候选单位放弃中选资格,则由第二中选候选单位作为递补,以此类推。
完成选取后,将在佛冈县人民政府官网对中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17:30
递交地点:佛冈县振兴北路县人民中心西楼203室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763-4278595
佛冈县城乡饮用水服务中心
2026年9月10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