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有关规定,现将《清远市佛冈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龙山镇民安变电站、清远220千伏江坳输变电站等10个项目)》(以下简称“规模落实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本次编制规模落实方案主要为了满足龙山镇民安变电站、清远220千伏江坳输变电站等10个项目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需求,其中落实地块位于汤塘镇、水头镇、石角镇、龙山镇、迳头镇、高岗镇。
二、规模使用情况
本次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面积15.2179公顷(平面面积),置换规模面积15.2179公顷(平面面积)。
三、公示时间:7日,即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5日
四、公示地点:佛冈政务网、项目现场
五、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佛冈县自然资源局提出该规划草案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或邮件等形式反馈至佛冈县石角镇解放路51号,佛冈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505室。(邮政编码:511600,联系电话:0763-4888902)。
2.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及方式:公示期间;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9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