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提交的《广佛(佛冈)产业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及《广东省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审批意见如下:
一、主要意见:《评估报告》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符合相关技术指南要求,可作为该区域水资源管理和取水许可审批的技术依据。
二、论证范围:《评估报告》确定的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分析范围、取水水源论证范围基本合理。
三、需水合理性分析:基本同意《评估报告》提出的规划水平年用水效率指标和需水总量。经预测,至规划水平年(2030年),园区合计需水总量为1463万立方米/年(最高日需水量40080立方米/天)。
四、节水评价:基本同意《评估报告》的节水评价分析结论。园区应严格落实节水措施,特别是再生水回用(1600立方米/天)作为节水措施,不计入供水配置,但应计入非常规水源利用统计。
五、水资源配置方案合理性分析:基本同意《评估报告》提出的水资源配置方案,园区全部用水由佛冈县光明发展有限公司市政自来水统一供给,配置方案符合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六、取退水影响分析:基本同意《评估报告》的取退水影响分析,园区不新增取水口,退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水功能区及第三方影响较小。
七、水资源节约保护与管理:基本同意《评估报告》提出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及管理措施。加强园区水资源管理,落实各项节水与保护措施,确保园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广佛(佛冈)产业园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技术审查意见.pdf
佛冈县水利局
2026年8月25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