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 号)有关规定,现将《清远市佛冈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龙山镇民龙路、纵四路项目)》(以下简称“规模落实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本次编制规模落实方案主要为了满足民龙路、纵四路项目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需求,其中落实地块位于龙山镇从化围村、黄塱村,置换地块位于石角镇二七村。
二、规模使用情况
本次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面积4.2308公顷(平面面积),均落实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示时间:7日,即2026年8月6日—2026年8月12日
四、公示地点:佛冈政务网、项目现场
五、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佛冈县自然资源局提出该规划草案的意见或建议。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或邮件等形式反馈至佛冈县石角镇解放路51号,佛冈县自然资源局办公楼505室。(邮政编码:511600,联系电话:0763-4888902)
2.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及方式:公示期间;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5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