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公租房物业服务采购工作,加强保障性住房小区运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定点采购相关管理规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选定物业服务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佛冈县公租房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单位:佛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服务点位:石角镇环城西路惠民巷11号(公租2号)、石角镇环城西路惠民巷12号(公租1号)、石角镇解放路乐洲巷11号(乐洲巷小区)
4.服务期限:2026 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共计24个月
5.项目概况:为3处公租房小区提供全套物业服务,包含小区安保24小时巡逻、公共区域保洁、绿化养护、公共设施日常巡查维修、协助租金收缴、租户档案管理、违规租住巡查、投诉处理、消防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区秩序管理等保障性住房专属物业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须全部满足,缺一不可)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实施条例,境内依法注册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与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唯一授权书。
2.信誉及信用要求:近3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即: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3.纳税社保:提供公告发布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期纳税、社保缴纳凭证;依法免税、免缴社保提供对应证明。
4.同类业绩: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至少1份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廉租房、安置房)物业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服务范围、签订时间、甲乙双方盖章页)。
5.平台入库要求:已入驻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物业管理服务类目,具备定点采集线上操作权限,未入库企业不予入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严禁整体转包、分包本项目,须出具书面承诺函。
三、中标后履约人员配置要求(仅作履约约束,不纳入资格审查)
供应商中标后须严格按照采购需求配齐服务团队:
1.配备专职项目经理1名,熟悉公租房保障政策;设置文员、前台各1名;
2.根据小区规模足额配置安保9人、保洁3人、维修人员,满足24小时值守、日常保洁、快速维修响应;
3.全部现场工作人员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缴纳社保,不得外包整体物业服务。未按标准配置人员,采购人有权扣减服务费、终止合同。
四、报名、报价流程说明
1.报名期限: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7日(5个工作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密封纸质文件,不接受邮寄、邮箱报送;递交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教育路277号住建局7楼705室
3.文件封装要求:(1)外层密封袋加盖企业公章,标注项目名称、公司全称、联系人电话;(2)资料内容主要包括:①资质资格材料册(全套盖章复印件);②报价文件册(单独密封,内含统一格式报价表、服务方案);(3)报价为含税总价(2 年服务总费用),报价仅允许 1 次线下书面填报,不得修改涂改。
五、资格审核与入围公示
1.我局成立审核小组,线下核验全部资质材料,剔除不符合资格;同时对报价和服务方案进行评审,选定方案好、价格优的企业作为推荐中选服务公司。
2.合格供应商≥3 家进行报价。
3.中选公司将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接受异议核查。
六、其他事项说明
1.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与中选公司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佛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徐欣
联系电话:18928627743、0763-4299980
递交地址: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教育路 277 号住建局 7 楼 705 室。
特此公告。
佛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3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