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公告公示 > 通知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051号

发布时间:2026-07-29 10:21:03来源: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访问量:-字体

  我中心依据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裁定,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用途

面积(㎡)

法院案号

1

粤(2019)佛冈县不动产权第0007057号

刘伟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佛冈县碧桂园清泉城林泉谷十街3号513

住宅

62.68

(2026)粤1821执297号之一

2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3300030999号

黄耀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佛冈县碧桂园清泉城林泉谷十街10号702

住宅

93.07

(2026)粤1821执499号之四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29日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相关附件

返回首页
粤省事
粤省事
政务微信
佛冈发布
(中共佛冈县委宣传部主管)
旅游美食
佛冈旅游美食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