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与生态环境法典同步实施的工作,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司函〔2026〕721号)要求,县人民政府拟修改《佛冈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佛府〔2025〕56号)。我局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佛冈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修改稿)》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起至2026年7月26日。目前,征求意见工作已截止,收到对该通告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意见和建议0条。
特此公示。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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