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三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第二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召开宋炳权涉嫌未经登记从事经营活动一案听证会,现将有关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7月31日9时30分
二、听证地点
佛冈县石角镇教育路311号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01
三、听证参加人员
听证主持人:梁中华 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股股长
听证员:何海智 县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股二级主办
成桂香 县市场监管局稽查股二级主办
记录员:吴颖芝 县市场监管局计量和标准化股股长
四、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 2026年7月31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联系人:何海智,联系电话:0763-4292458,联系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教育路311号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403室。
特此公告
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7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