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佛冈县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实际,将于2026年8月23日起正式启用3套违法停车自动抓拍设备,设备类型为固定式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种类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二、设备设置地址
1、佛冈县高岗镇高岗派出所门前路段;
2、佛冈县高岗镇高岗街187号路段;
3、佛冈县高岗镇中心市场路段。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文明守法出行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佛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22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