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清远市佛冈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上岳村农村宅基地建设项目等一批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清远市佛冈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上岳村农村宅基地建设项目等一批项目)
二、公示类型:方案公示(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从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7月28日,共7个自然日。
四、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意见形式进行反馈;书面意见请邮寄至佛冈县石角镇解放路51号自然资源局5楼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股。(邮政编码:511600,联系电话:0763-4888902)
2、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附件:清远市佛冈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农村村民住宅、乡村振兴项目等)公示拟稿.doc
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2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