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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佛冈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项目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0 15:28:01来源:佛冈县自然资源局访问量:-字体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三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及《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规定,我局将公开举行佛冈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项目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会主要对《佛冈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项目》进行听证。对佛冈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8月20日下午3:00。

  地点:佛冈县自然资源局2楼会议室。(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代表的选取范围和条件

  (一)佛冈县相关部门代表,包括佛冈县交通运输局、佛冈县农业农村局、佛冈县统计局、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二)各镇选派代表;

  (三)各镇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代表;

  (四)专业技术人员代表,须具有相应土地估价资质;

  (五)社会代表,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注册登记地在本县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向我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四、听证申请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提交书面申请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其中法人或其他组织拟参加的听证人员还需提供单位有效证明或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书面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和附件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报名申请材料可直接到我局现场提交。不受理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二)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三)报名地点:佛冈县自然资源局五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四)联系电话:0763-4282664。

  五、其他事项

  (一)我局将根据该项工作的需要及申请人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其中具有房地产、规划、建设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以及各镇村民委员会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群众代表将列为优先考虑对象。

  (二)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的权利。

  (三)因特殊原因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的,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

  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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