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与监测,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佛冈县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佛冈县2025年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佛冈县2025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佛冈县2025年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定于2026年8月17日(星期一)在佛冈县自然资源局2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佛冈县2025年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
佛冈县2025年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
佛冈县2025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
佛冈县2025年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
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8月17日(星期一)下午3:00。
地点:佛冈县自然资源局2楼会议室。
(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条件
凡户籍在佛冈县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注册登记地在佛冈县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四、报名时间、方式
(一)凡申请参加听证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6年7月28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属个人申请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1);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需提供机构证明、委托书及《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2),报名申请材料可直接到我局现场提交。不受理电话、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二)报名时间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8日(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 30-5:30)。
五、确定听证会代表
我局将根据该项工作的需要及申请人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不超过40人。其中具有土地、房地产、规划、建设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将列为优先考虑对象。在听证会举行10日前,我局将听证会材料送达被确定的听证会代表。
六、听证会代表的权利义务
(一)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二)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特此公告。
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15日
(联 系 人:黄杰洪 联系电话:0763-428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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