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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取佛冈县水头镇中心幼儿园阳光改造工程防雨棚采购及安装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7 10:44:30来源:佛冈县水头镇人民政府访问量:-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做好项目管理及流程监管工作,经我镇研究,决定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选取符合要求的单位,现诚邀各有资质的单位参与报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佛冈县水头镇中心幼儿园阳光改造工程防雨棚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地址:佛冈县水头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为佛冈县水头镇中心幼儿园采购长24米、宽13米的防雨棚并进行安装,主要材质为热镀锌钢材、遮阳网。

  四、本次服务内容:对水头镇中心幼儿园的防雨棚进行采购及安装。

  五、参与报名单位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应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涉及内容,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服务单位应具有从事该项目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未被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选取办法:

  (一)若通过资格审查有效报价单位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标的服务单位。

  (二)若通过资格审查有效报价单位超过2家时,将根据投标单位的综合资质及相关业绩等情况,由佛冈县水头镇人民政府召开班子会议择优选取。

  (三)本项目不允许投标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竞选,不得借用其他相关机构备案资格参加竞选。

  (四)如果第一中标候选单位放弃中标资格,则由第二中标候选单位作为递补,以此类推。

  (五)中选结果在佛冈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3天。若无异议,期满由佛冈县水头镇人民政府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七、参选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参加本次比选的参选单位需提供的资料包含(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相关资质证明复印文件;

  5、近三年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或打印件;

  7、投标报价表(需注明项目名称、报价日期、联系人、联系方式、报价(金额)等基本信息,格式自拟)。

  注: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参选人公章,1~7相关资料装订成册,用信封密封,封口加盖骑缝单位公章,信封封面注明:佛冈县水头镇中心幼儿园阳光改造工程防雨棚采购及安装项目文件,同时在封面下方标注参选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八、报名有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6年7月9日(8:0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佛冈县水头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或邮寄递交报名资料,不接受电话、信函、网上等其他形式。

  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0763-47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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