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的通知》(清委办发电〔2018〕19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第二期和美乡村现场抽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清美丽乡村办〔2023〕8号)精神,2025年7月,我县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第一期美丽乡村“整洁村”“示范村”实地评估工作。现将我县通过评估合格的村庄名单公示如下:
一、评估通过名单
佛冈县2024年度第一期美丽乡村“整洁村”“示范村”32个村庄,其中,整洁村14个、示范村18个(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6年7月6日-13日(共7天)。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布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提出异议的个人和单位,应分别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含身份证号码)和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以受理。
联系人:郭丽雅,联系电话:4886198
地址:佛冈县人民中心综合楼5楼515室
附件:佛冈县2024年度第一期美丽乡村评估通过名单(整洁村、示范村).pdf
中共佛冈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7月6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