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规范我县直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6〕1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立足我县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县直属小学严格落实上级招生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划片、就近、免试”的原则。秉持阳光招生理念,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全面公开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流程安排及录取结果,主动接受社会、家长及舆论监督。严守招生工作纪律,维护教育公平,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二、招生对象
县直属小学一年级招收对象为年满6周岁及以上(即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读过小学一年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入学。按以下两批次划分:
(一)第一批次
1.县直属小学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具有佛冈县城东、附城、振兴、站前、城南、沿江、新城、龙凤、城北社区9个社区范围内户籍且符合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以适龄儿童的户口簿住址界定招收学校。
2.征地协议适龄儿童。学校因建设用地与当地村民小组签订入学协议的对象。
3.本校教师子女。本校教师子女可随父母入读工作的学校。
4.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及伤残军人”的子女;公安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县直属小学招生范围内创业的外国、港澳台同胞人员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子女;其他符合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
(二)第二批次
非县直属小学学区户籍适龄儿童:是指非佛冈县城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佛冈县城共同居住的适龄入学儿童,包含随迁子女。
佛冈县启智学校招收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具体招生方案以佛冈县启智学校公布为准。
三、招生计划及学区划分
(一)招生计划
佛冈县2026年秋季县直属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2450人(含2025学年休学、2026学年复学的人数),其中:县一小200人、县二小400人、县三小200人、县四小350人、县振兴小学350人、县城南小学350人、县城北篁胜小学300人、县城西时代小学200人、佛冈县实验学校100人。
(二)学区划分
学区划分具体情况见《佛冈县直属小学2026年秋季一年级招生范围划分情况表》(附件1)、《佛冈县直属小学学区划分图(2026年)》(附件2)。
四、报名资料
(一)第一批次。县直属小学学区户籍适龄儿童:新生户口簿;征地协议适龄儿童:新生户口簿、村委出具的征地协议证明材料;本校教师子女:新生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新生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相关教育优待政策证明材料。
(二)第二批次。非县直属小学学区户籍适龄儿童:新生户口簿、父母或祖父母户口簿、新生出生医学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受理单、已备案的住宅类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发票、社会保险证明、单位用工证明、居住证、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姐姐或哥哥出生医学证明、姐姐或哥哥学籍基本信息。以上材料请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准备。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家长在报名时间内通过微信“清易办”小程序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二)网上审核。学校对报名材料进行预审、初审;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人社、卫健等相关部门对户口、房产、社保、出生证等信息进行核验;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报名材料进行最终审核。
(三)其他事项。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请于报名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到学校实行线下入学报名;非县直属小学学区户籍适龄儿童退役军人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时可加10分,请于报名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到学校线下申请加10分。
六、招生录取
(一)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按第一批次至第二批次顺序录取,当招录完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后,剩余学位不能满足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入读需求,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则按照《佛冈县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凭积分申请入读县直属小学一年级办法》(详见附件3)实行凭积分申请入读县直属小学。
(二)第一批次录取名单。招收录取第一批适龄儿童后,将向社会公布第一批录取名单。
(三)第二批积分学位数公布。第二批积分学位数是指学校招生计划数减去第一批招生录取数的差。
(四)第二批入学积分值公布。学校、相关部门及县教育局核实入学积分材料后,向社会公布非县直属小学学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积分值。
(五)第二批录取名单公布。按照《佛冈县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凭积分申请入读县直属小学一年级办法》招录非县直属小学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后,向社会公布第二批录取名单。
七、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
八、新生报到时间
新生于2026年8月30日上午9:00到学校报到,集中分班。至2026年8月30日上午11∶30,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未按要求报名的适龄儿童,所属范围学校不保留学位。
(二)凡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取消其申请学校入学资格。
(三)凡同时到多所学校登记报名的,一经查实,受理学校均可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
(四)严禁招收不足龄或已注册学籍学生入学,查实后随即一律清退,已注册学籍的学生回注册学校就读。
(五)未能成功录取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应将孩子带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切实保障孩子享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
(六)因身体状况2026学年无法入读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需依法帮其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七)严格执行《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规范办学行为。
十、招生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4291450;县一小:4287300;县二小:4200110;县三小:4282106;县四小:4285207;县振兴小学:4284988;县城南小学:4287298;县城北篁胜小学:4292689;县城西时代小学:4291213;佛冈县实验学校:4883910。
十一、附则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佛冈县教育局所有。
附件:1.佛冈县直属小学2026年秋季一年级招生范围划分情况表.doc
3.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冈县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凭积分申请入读县直属小学一年级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5〕6 号).pdf
佛冈县教育局
2026年6月10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