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受邀报价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加强我县畜禽标识管理,确保畜禽追溯体系有效运行,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结合我县实际,现公开对2026年佛冈县畜禽标识物资进行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佛冈县畜禽标识物资采购项目
2.建设单位:佛冈县农业农村局
3.项目地点: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
4.采购预算:人民币16万元以内
二、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采购要求:
1.耳标的规格应符合农业农村部的规定,并按农业农村部规定的防伪标准制作。
2.成交供应商应提供的货物为原装、全新的、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不得以旧货翻新充数,并按有关要求进行包装及装运。
3.货物免费运送到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并拍照(彩色)、签收。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供应商报对应序号产品的单价,本项目按实结算。
2.响应报价均包含货物费、运输费、装卸费、检验费、检测费、验收、税费等费用,采购方不再支付除预算价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四、交货期
中标后按照采购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供货,并按采购单位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五、询价响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具备承接本项目的经营资质,提供物资经营许可。
六、售后服务
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方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方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以上售后服务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七、验收
由佛冈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小组对项目的货物供应和其他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指导,督促供应商按时按质完成项目服务工作,由验收小组对供应商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验收。
八、付款方式
1.项目结束并通过验收后3个月内一次性全额无息支付。
2.本项目付款时间为采购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部门审查时间)。
3.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4.支付时提供全额的正式发票并提供相应的支付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采购合同;开具正式发票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
1.询价响应书。
2.报价清单。
3.承接本项目的经营资质等相关材料。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询价响应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十、评审和定标原则
在所有的询价响应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报价以各项物资的单价为中标依据,单价低者得。如果存在两家或以上投标单位报价相同,由评审专家组通过综合评判确定中标单位。
十一、报价时间与联系方式
请各受邀报价单位于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5时前将报价文件寄(送)至佛冈县农业农村局,地址:佛冈县石角镇社会综合服务中心515A室,邮编:511600。联系人:胡元准,联系电话:0763-4270018。
佛冈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9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