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规定,2026年6月4日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向我局报送了关于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全域推进乡村振兴综合整治项目之佛冈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治理工程第二期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简化企业投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的通知》(粤水水保函〔2019〕691号)规定,经程序性审查,我局认为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现对准予许可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关于清远市佛冈汤塘镇全域推进乡村振兴综合整治项目之佛冈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治理工程第二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附件3:关于清远市佛冈汤塘镇全域推进乡村振兴综合整治项目之佛冈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治理工程第二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pdf
佛冈县水利局
2026年6月4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