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佛冈碧桂园清泉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权登佛字330000880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佛冈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人:黄羲琦
2026年6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