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1〕17号)和《清远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下简称学校)课后服务全面升级,规范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称第三方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宽课后服务渠道,丰富课程内容,提升服务质量,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参与学校校内课后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第三方机构主要包括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及其他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等非学科类专业公益性单位或社会团体等。原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在库“白名单”机构因有效期原因将在2026年9月自动退库,如有意愿再入库需重新提交材料参加本次遴选。
二、遴选要求
(一)资质要求。第三方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办学许可证且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需通过2025年辖区内教育局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年审,结果获得“合格”或以上等次。具备进入义务教育学校提供课后服务所需的专业人员、技术和设备保障能力。办学行为规范,内部管理结构健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备。
(二)师资要求。第三方机构入校提供服务人员需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教监管厅函〔2021〕9号)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以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核查无相关违法记录。具有进校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具备组织、开展课程教育活动的身体条件。
(三)课程要求。第三方机构至少拥有科技、艺术、体育、非遗等特色课程类别中的一类特色课程品牌及专业师资,有核心课程和师资管理经验。
(四)资金要求。参与遴选的机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财务、会计的规定,不存在财务风险。
(五)信誉要求。有稳定办学资金,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达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等情形。规范办学,无被举报违规办学(经查证属实的)、受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情形。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六)安全管理要求。遵守国家中小学生安全防范相关规定和国家卫生防疫安全规定。具备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入校服务人员,应由所属机构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七)公益普惠。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愿意承担社会责任,助益学生素质发展。坚持公益普惠,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第三方机构申报材料清单
1.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办学许可证且有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在县民政部门登记备案;
2.提供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3.办学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用信息报告,需加盖公司公章;
6.提交项目负责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或专业能力证明(专业培训认证证书或文件证明)、身份证等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7.提交聘任工作人员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或专业培训认证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8.提交授课教师花名册,需加盖公司公章;
9.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授课班额上限、每学期课时安排、每节课授课教师人数等课程相关资料(课程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需加盖公司公章;
10.提交资格声明函(承诺书)及公平竞争承诺书,需加盖公司公章。
(二)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有意向参与遴选的第三方机构根据申报清单顺序整理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完整、真实、有效,将所有材料扫描成1份PDF文件(文件名以机构名称命名),发至指定邮箱fgxjcjy@163.com,邮件名以机构名称命名。提交虚假材料须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763-4284013。
四、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2026年5月25日-31日)
申报机构对照申报条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2026年5月31日前按要求递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专家评审(2026年6月1日-5日)
佛冈县教育局成立佛冈县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开展评审工作,择优选定入围的培训机构名单。
(三)入围名单公示(2026年6月8日-12日)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县教育局将入围的第三方机构名单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入围的第三方机构名称、服务项目清单等,入围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结果公布(2026年6月30日前)
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允许入校的在库“白名单”遴选结果。“白名单”机构须在每学年开始之前将机构相关资料交佛冈县教育局备案。
佛冈县教育局
2026年5月22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