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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037号

发布时间:2026-05-12 15:13:43来源: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访问量:-字体

  我中心依据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裁定,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用途

面积(㎡)

法院案号

1

粤(2023)佛冈县不动产权第0055356号、粤(2023)佛冈县不动产权第0055357号

胡铁飞、文榕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佛冈县石角镇解放路1号4栋2梯201房

住宅

68.15

(2026)粤1821执187号之一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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