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2021年8月30日实施《印发佛冈县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1〕14 号)于2026年8月30日有效期届满,我局根据佛冈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规范性文件立项工作计划对《佛冈县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实施办法》期满修改,现将修改后的《佛冈县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时间为2026年5月9日至2026年5月18日,为期7个工作日。
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到佛冈县司法局,反馈函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注明《佛冈县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欢迎广大市民参与讨论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北路综合服务中心四楼司法局;邮箱:fgsifaju@163.com。
联系人:朱小曼 联系电话:0763-4281194
附件:佛冈县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佛冈县司法局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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