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群众:
《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冈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21〕15号)于2026年8月2日有效期届满。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新修订的《佛冈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大家踊跃参加。相关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5月15日前以书面函件或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
书面函件: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地址: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教育路277号,邮编:511600);
电子邮箱:fgsthj_bgs@gdqy.gov.cn
电话:0763-4275025
特此公告
附件:1.佛冈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wps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
2026年5月7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