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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

发布时间:2026-04-24 16:06:50来源:佛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访问量:-字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广东省直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和《清远市直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精神,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佛冈,根据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现将我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及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公布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1.配合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

  2.指导绿色社区建设、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

  3.提升预拌混凝土行业绿色化水平,负责做好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砂浆的发展和应用管理工作。

  4.负责做好建筑施工扬尘的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行政处罚工作。

  5.按职能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实施监督管理,指导使用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监督开展噪声自动监测和实施夜间施工审批等。

  6.负责对居民住宅区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进行调解和处理。

  7.按职责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二、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

  公众可通过我局门户网站“网上信访”栏目公开的渠道、拨打清远12345政务便民热线或投诉电话0763-4275036举报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有关问题,我局接到举报后,将按照《信访工作条例》、《清远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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