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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035号

发布时间:2026-04-23 16:31:38来源: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访问量:-字体

  我中心依据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裁定,对下列不动产办理转移登记,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用途

面积(㎡)

法院案号

1

粤(2023)佛冈县不动产权第0073702号

清远市向鼎实业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佛冈县石角镇安康路138号新旭东方苑5栋2302房

住宅

113.68

(2026)粤1821执61号之三

  公告单位: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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