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县路灯设备正常运作,确保线路及配套设施能得到及时维护维修,经研究,拟由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实施佛冈县路灯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佛冈县路灯设施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佛冈县辖区内
3.服务预算金额:38万元内
4.服务内容:路灯设施零星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开挖、回填土石方,管线埋地敷设,浇路灯砼基础和清运余泥,杆门焊接,基础罗丝制作,灯杆翻新和路灯、管线改造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资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
本项目截止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中午12时,自发布之日起可参与报名。
四、报名方式及资料
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公司相应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报价书等,必须加盖公章。报名地点:佛冈县石角镇建设路287号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203A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吴宇杰0763-3172368
五、其他事项
有参选意向的服务单位请到现场领取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资料。
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4月23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