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城镇发展建设及升平村灾毁项目边坡修复需要:
一、需建设暖坑村转水温至原汤塘村三夫田一带沿线的道路,具体范围以项目现场放置的红线圈定的区域为准。请建设界线内的山坟坟主亲属自本通告之日起30日内(即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5月19日),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暖坑村委会(0763—4631291)、汤塘村委会(0763—4631296)办理迁坟手续。
二、因G106国道升平段路侧边坡存在山体滑坡的风险,为保障交通安全,需修复升平村委会伏虎头自然村背后山(即升平村委会斜对面山场)一带沿线的边坡,具体范围以项目现场放置的红线圈定的区域为准。请用地界线内的山坟坟主的亲属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5月19日),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升平村委会(0763—4821177)办理迁坟手续。
逾期未迁移也不办理迁坟手续的视为无主坟墓,将由我单位统一进行迁移,请各位居民群众互相转告。
特此公告。
佛冈县汤塘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0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