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佛冈县春风工作中心聘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佛冈县春风工作中心聘员;
2.岗位基本职责:对移送入中心的未成年人进行看护,并针对性提供警示教育、法治教育、调解服务等,对其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落实县妇联及春风工作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3.招聘人数:6人;
4.工作时间:实行每天24小时轮班制,8小时为一班;
5.工作地点:佛冈县春风工作中心。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
2.38周岁以下;
3.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学、心理学、法学、教育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4.持有助理社工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心理咨询相关证书或工作经验、有学校社工或少年儿童群体服务经验者优先。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限内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本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作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12日,逾期不受理;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三)报名材料:
《佛冈县春风工作中心聘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打印手写签名后扫描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照片或扫描电子版。以上资料打包命名“姓名+报名资料”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fgfly428@126.com。
五、考试与体检
(一)考试
考试分为资格审核(简历筛选)、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通讯畅通。
(二)体检
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名者中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列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组织体检
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三)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经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此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1.体检不合格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考察人选不合格的;
4.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5.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五)聘用
确定为聘用人员后,按照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一年期)。
六、注意事项: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其他未尽事项,一切以佛冈县妇女联合会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763-4282241
佛冈县妇女联合会
2026年4月7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