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日上午10时许,我局执法人员在迳头镇大陂路河段依法暂扣了2辆涉嫌用于非法盗采河砂的车辆,其中无牌拖拉机1辆、农用车(皖 01 B2665)1辆。
由于暂未能查明涉案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请上述物品的所有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机关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本机关将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等的规定对上述涉案物品进行拍卖、变卖。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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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水利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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