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佛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自2026年4月24日起正式启用8套电子监控设备,设备具体设置地址及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通告如下:
一、用于抓拍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电子监控设备共3套,具体设置地址如下:
(一)佛冈县石角镇文中街与德星街交汇处
(二)佛冈县建设路第一小学路段
(三)佛冈县石角镇沿江东路16号
二、用于抓拍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电子监控设备4套,具体设置地址如下:
(一)佛冈县国道G106线城南小学路段南行方向
(二)佛冈县国道G106线城南小学路段北行方向
(三)佛冈县国道G106碧桂园路口南北向
(四)佛冈县国道G106碧桂园路口西向
三、用于抓拍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的电子监控设备1套,具体设置地址如下:
(一)佛冈县汤塘镇四九S355省道围镇村路段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佛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3月24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