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4〕2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佛冈县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度中央、市级、县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下达情况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下达情况
2025年,中央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下达我县共计27.55万元。其中:困难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0.75万元;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经费2万元;0-6岁残疾儿童机构康复项目经费24.8万元。
(二)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下达情况
2025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下达3.5万元,其中: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市级经费1.5万元;残疾人“五个一”文化服务项目经费2万元。
(三)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下达情况
2025年,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下达63.79万元,其中:社区康园中心县级配套经费18万元;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项目经费37.3万元;为行动不便重度残疾人上门评残工作经费4.72万元;全国助残日残疾人慰问工作经费3.77万元。
二、项目执行情况
2025年中央、市级、县级彩票公益金共下达94.84万元,涉及项目共8个。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补助项目及执行情况
1.困难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经我会组织各镇摸底排查,筛选符合条件的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共53名,补贴标准为141.50元/人,由县残联直接拨付至残疾人个人账户,年度内相关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通过实施残疾评定项目,减轻了残疾人的经济负担。2.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025年下达至我县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改造任务指标20户,我县实际完成项目改造22户,总投入资金12万元。通过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改善了残疾人的居家环境。3.0-6岁残疾儿童定点机构康复服务:根据《清远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清府办〔2019〕24号)规定的康复救助内容和补贴标准,经0-6岁残疾儿童家属申请,我会对符合条件2名县外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1名0-6岁肢体残疾儿童的矫治手术进行了补贴,14名县内康复机构在训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资金到位率100%,通过不断改善0-6岁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切实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社会保障体系。
(二)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项目及执行情况
1.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市级经费:为22户具有本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已支付0.93万元,剩余0.57万元为质量保证金,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方可兑付。2.残疾人“五个一”文化项目:活动以“融合共享,携手同行”为主题,由县残联主办,县融媒体中心承办,近80名残疾人朋友及家属、工作人员、志愿者共同参与。通过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体活动探寻我县历史文化与民俗风情,增强文化自信。
(三)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项目及执行情况
1.社区康园中心县级配套经费:康园中心为残疾人提供一个集康复训练、技能培训、社交互动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促进其社会融合。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镇康园中心。2.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项目:根据《佛冈县残疾人免费乘坐县内公共汽车补助方案》,我县残疾人可以刷加载有身份识别功能的清远市民卡免费乘坐县内公共汽车,由清远市民卡公司提供刷卡乘车电子记录数据,经县交通运输局、县残联、县财政局核实后按季度清算拨付,该项目不仅缓解了残疾人出行成本高、出行不便的难题,落实了公共交通惠民政策,更进一步从细节上提升了残疾人的生活品质与幸福感、获得感。实际支付2023年度第三、第四季度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费用,共产生残疾人有效刷卡记录75923条,共补助资金37.3万元。3.为行动不便重度残疾人上门评残项目:为破解行动不便残疾人“评残难、办证难”的民生痛点,县残联联合县人医组建上门评残志愿服务队,将专业评定送到群众“家门口、病床前”。实际支付2024年上门评残工作经费,为165名重度残疾人实现“足不出户”办证,用实实在在的服务打通了民生保障“最后一公里”。4.全国助残日残疾人慰问工作经费:2025年5月18日是第三十五个全国助残日,县残联组织慰问我县困难残疾人323人,标准100元/人,共3.23万元;慰问我县在训残疾儿童27人,慰问金标准200元/人,共0.54万元,所有资金已使用完毕。此次活动弘扬了我县扶残助残的优良传统,营造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氛围。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