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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佛冈县食品销售单位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0 17:51:31来源: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访问量:-字体

各市场监管所,局机关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严格落实食品销售监管责任,做好2026年度食品销售环节监督检查工作,县局制定了《2026年佛冈县食品销售单位监督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执行中遇到问题请与县局食品生产和流通监管股联系。联系人:何万里 ,联系电话:4286316。

  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2日


  2026年佛冈县食品销售单位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突出问题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食品销售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顽疾问题和突出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检查事项及内容

  (一)开展食品销售单位检查

  由食品生产和流通监管股在全县范围内的食品销售单位中,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抽取3家进行飞行检查,其中包含校园食品销售者1家、高风险食品销售者1家、一般风险食品销售者1家。各市场监管所结合《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23〕2 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湿粉类食品全链条监管工作的通知》(粤市监食生〔2025〕192 号)要求每两年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食品销售者使用“融合监管通”进行至少一次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同时对已备案的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每年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业态为食杂店的主体;湿米粉类食品批发销售单位;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向学校饭堂提供食品的配送单位;重大节假日的消费重点区域如车站码头、高速公路周边、旅游景区的食品经营单位;大型商场超市、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及其配送中心、门店;农村地区食品销售者等。

  检查内容: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市监食生发〔2022〕18号)《食品销售监督检查要点表》开展检查。除飞行检查外,实施监督检查应当覆盖检查要点所有检查项目。同时将食品销售企业的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履职情况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纳入检查重点内容。

  (二)开展特殊食品经营单位飞行检查

  由食品生产和流通监管股在全县范围内的特殊食品经营单位中,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抽取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飞行检查,强化对重点经营单位的风险排查,督促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具体工作要求按县局后续印发的《2026年佛冈县特殊食品销售环节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执行。

  (三)开展农贸市场检查

  由食品生产和流通监管股从全县农副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中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抽取1家进行飞行检查。

  各市场监管所结合《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强化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风险排查与监管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开办者每年度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新修订<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市监食经〔2024〕291号)《广东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检查要点表》开展检查;同时将交易市场的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履职情况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纳入检查重点内容。

  三、时间安排和检查方式

  结合重点工作安排、重要时间节点如春秋开学季、重大节假日和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情况以及突发性食物安全事件等,县局对上述重点检查对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采用飞行检查、督促指导、专项检查、专项监督抽检等方式

  开展监督检查。

  四、人员安排和检查程序

  (一)选派检查人员

  食品生产和流通监管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 2 名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飞行检查。

  (二)检查程序 

  1.现场检查。飞行检查组前往检查地点,对系统选取对象进行现场检查。

  2.结果反馈。飞行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

  3.整改报送。检查组督促被检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4.平台录入。检查组及时将日常检查表及整改报告录入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食品生产和流通监管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食品销售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二)参加检查的人员要根据检查内容和要求,对相关文件、政策进行学习,掌握检查的重点。要严守纪律,不得私下与被检查单位打招呼。

  (三)各市场监管所、食品生产和流通监管股在完成辖区任务的同时配合市局食品市场科双随机抽查工作。

  (四)飞行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应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不得随意更改检查对象或由检查地区指定检查对象。

  (五)现场检查过程中应注意及时取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监管要求的设施、设备、物料等实物和现场情况进行拍摄和记录,对相关文件资料等进行复印。
(六)被检查单位存在需要查处的违法行为的,检查人员要及时反馈被检查单位所在市场监管所,并由被检查单位所在市场监管所依法组织查处。

  (七)在检查中有涉及抽检的,要重点检测虚假宣传或非法声称功效的食品中的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等项目。

  (八)飞行检查的信息应2个工作日内录入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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