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要求,现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典型案件予以公布:
广东宏曜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办理工人工资保证金保证保险续保手续案
1.违法主体全称:广东宏曜建设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D4C2W7R;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进园路88号中堂天安数码城1栋2201室。
2.法定代表人:李禄标
3.主要违法事实:广东宏曜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的位于佛冈县石角镇的佛冈篁胜新城商住区四期19号楼、20号楼、21号楼、22号楼、23号楼、24号楼、泳池更衣室及地下室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办理的工人工资保证金保证保险已于2025年1月13日过期,该项目在工人工资保证金保证保险到期前未竣工。2025年12月26日我局向广东宏曜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但该公司逾期拒不改正。
4.相关处理情况:2026年1月21日我局向该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并邮寄送达了该文书。2026年2月3日我局向该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邮寄送达了该文书。
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6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