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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9 17:25:30来源: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访问量:-字体

  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采购招投标工作,保障招标代理服务质量,强化政府采购管理,防控廉政风险,结合项目实际,我局拟公开选聘佛冈县湾区北“菜篮子”物流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之国道G106线(县中医院-吉田村路段)安全提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代理事项及主要内容:

  佛冈县湾区北“菜篮子”物流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之国道G106线(县中医院-吉田村路段)安全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招标代理。

  代理主要内容: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招标审批手续、协调合同签订等事宜。

  二、资格要求

  1、报名的代理机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2、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谢绝参与本项目。

  3、此次邀请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近三年代理任一政府采购项目的经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双方盖章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

  4、企业近三年无违约、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的声明。

  5、代理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并密封盖章,否则视为报价无效。如代理机构同时申请代理两个事项的,需分别递交报名材料。

  四、服务要求

  1、入围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专业化服务团队,组织实施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事项,且不得将委托方委托事项转委托他人。

  2、入围代理机构应指定专门的服务人员,代表入围代理机构接受和承办我单位具体招标事宜。

  3、入围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有关法律和政策开展招标代理活动,应及时与甲方沟通执行情况。

  4、入围代理机构应根据招标政策、招标预算、招标需求,科学设定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编制招标文件。

  5、入围代理机构应依据委托发布招标信息、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答疑、组建评审委员会、接受供应商投标(响应)、组织开标评审等工作、发出中标通知书等。

  6、入围代理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存、管理招标活动的有关文件。

  7、入围代理机构应协助委托方完成采购合同签订,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入围代理机构应及时处理供应商询问、质疑,配合处理投诉、举报、复议、诉讼等。

  9、入围代理机构应当恪守廉洁义务,不得在招标中接受供应商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他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入围代理机构不得泄露与本合同涉及项目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0、入围代理机构应提供专业的服务团队,如入围代理机构挑选的人员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入围代理机构须无条件更换有相同资格的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履行合同。

  11、凡是入围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代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决不允许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若后期项目因此项原因出现质疑、投诉甚至是通报处罚等情况,责任均应由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五、报名文件递交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25日,超出规定时间送达的视为无效送达,取消参与比选资格。

  2、报名地点: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403A室。

  六、其他

  1.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所有,未尽细节,以最后签订的合同书为准。

  2.如中选服务商不诚信经营,不能保证所提供服务的质量及相应的服务的,我局有权终止合作协议。

  3.咨询电话:0763-4887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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