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14日至12月20日,清远市委第九交叉巡察组对佛冈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交叉巡察。2025年4月1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向我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佛冈县公安局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工作方面、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方面”3个方面存在的17个具体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市委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开展情况予以公示。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
佛冈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巡察反馈后,迅速行动,全面部署整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工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二是深入剖析问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逐条分析,深入查找问题根源,结合单位实际,制定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党委书记坚决筑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多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对重点整改任务,督办整改抓落实,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督促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快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17个具体问题,我局党委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16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物业确权问题),制定的53条整改措施,已完成52条,阶段性完成整改1条(物业确权问题)。主要整改情况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略
2.关于“未能积极主动深挖黑恶势力线索”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经核查,通报中的涉黑恶线索已办结。分管局领导召开会议,向业务警种和派出所通报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对涉黑恶线索的摸排核查作了部署。整合相关警种部门成立侦查中心,抽调16名警力设立实战岗位,全力支撑侦查打击工作。快速稳妥处置带有涉黑涉恶苗头的各类警情,强化黑恶类警情、案件、线索、人员的串并分析,全面提升主动发现、超前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能力,有效遏制黑恶违法犯罪活动发生。2025年以来,通过“平安佛冈”公众号后台私信及推文留言功能以及“平安夜话”活动的持续开展,拓展涉黑恶线索举报渠道,并无收到涉黑恶线索。组织开展“平安夜话”活动228场次,受宣传教育群众6683人,通过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持续深化与高压推进,有效摸排了相关领域内的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3.关于“久拖不结超期处理案件等情况时有发生”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经核查,关于危险驾驶罪案件久拖不结问题,目前案件均已结案并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办结率100%。制定《关于启动佛冈县公安局警情“四清”工作机制的通知》,并严格执行,对受立案、强制措施、案件办结每日通报,督促办案单位快侦、快破、快结案。法制大队充分依托县局警情“四清”工作机制,每日对重点警情办理情况进行监管通报,日清日结,不留死角。制定《佛冈县公安局主办侦查员制度》压实主办侦查员职责;制定《佛冈县公安机关案件审核工作规定》,明确办案单位领导、法制审核民警以及局领导审核、审批标准,加强审核把关;制定《佛冈县公安局执法培训工作制度》,组织“法制夜校”、“法制讲堂”、“清法夜谈”等多种形式的执法培训,今年开展执法培训13次,提高办案人员的执法水平。对压案不查,久拖不决的倒查追责,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4.关于“案件证据收集固定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巡察通报指出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已移送佛冈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犯罪嫌疑人已被判决有期徒刑2年。办案单位对案件通报问题进行核查,已对相关案件办理人予以黑榜通报,并将交通肇事案件纳入重点事项盯办,由部门一把手、分管领导加强指导,并充分发挥交通事故认定专家组的集体智慧,加强对案件的定性和办理指导,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检验。建立案件盯办岗,对案件进行动态监测提醒,规范执法。进一步完善案件办理制度,制定《道路交通事故案卷评查标准》《关于印发<佛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一般伤人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落实交通警情信息报送“五个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等文件或机制,规范案件办理。对每宗交通肇事案件制作登记明细表,进一步细化重点要素登记提醒,安排专人盯办提醒,及时提醒办案人员依法依规处置。2024年、2025年交通肇事案目前均已办结,办结率100%。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制定《佛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血样送检管理规定》,要求办案中队所有血样放入冰箱统一保管存放并上锁,落实登记造册,专人提醒,确保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当事人血样在三日内送检。定期对办案中队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2025年采集血样均在规定时限内送检。
5.关于“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已完成保证金款项的纠正,形成动态管理机制。财务人员对保证金和暂扣款进行专账管理,认真审核记账,每月开展专项核查,发现错存的款项及时纠正。组织财务岗位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关于印发<佛冈县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及流程图样式>的通知》和《关于严格执行涉案财物、代为保管涉案人员随身财物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执法活动财物管理规定,确保依法依规管理涉案财物。建立专账管理,及时发现纠正错存的款项并纠正。对保证金收取、处置存在问题实行每月通报,持续推进涉案财物规范化管理。
6.略。
7.略。
(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工作方面
8.略。
9.略。
10.关于“在案件办结后未及时处理涉案暂扣款”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对2018年至2024年6月应处置未处置暂扣款已全部处置完毕。组织办案部门、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督察大队召开涉案资金处置专题研究会议4次,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各司其职,推进责任落实。目前,已形成警务保障室负责每月对涉案资金扣押情况的通报、法制大队、督察大队负责提醒监督、办案部门负责处置等多部门联动管理机制。财务人员每月更新我局涉案资金底数情况,并对每一笔款项逐案登记,确保扣押时间、案件状态、办案部门等信息完整、准确。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局涉案财物移交、调用、领回、处置流程规范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涉案资金移交、调用、领回、处置的相关要求,压实办案部门对涉案资金跟踪处理的管理责任。
11.关于“物业确权工作久拖不决”的问题正在深入推进。
县公安局大楼已办理权籍登记;石角中队大楼具备施工报建的批复资料,目前已完成房屋及宗地测绘,正在办理地籍调查表,待后续完成土地确权后开展不动产办理登记手续;监所(拘戒所、看守所、武警中队)、学田中队、烟岭中队、龙山派出所、龙南派出所、水头派出所等需进一步开展后续土地确权工作。
12.略。
13.关于“工会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重新修订《佛冈县公安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版)》,规定工会经费每月按会员工资收入的5‰收缴会费,从会员每月发放的工资中扣除,目前所有会员工会会费均正常划扣;对各类慰问标准予以统一及明确。所有材料均已按要求整理归档,并定期装订成册。对工会福利慰问流程作优化,并及时整理资料归档。
(三)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方面
1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加强队伍管理,提升作风建设,深化正面教育。2025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内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体学习《内务条令》;编发《公安机关民辅警涉酒醉驾违法违纪行为的相关处理规定汇编》,教育引导全体警务人员落实饮酒管理规定。强化反面警示,开展队伍教育巡回宣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组织旁听案件庭审,拍摄警示教育片等做细做实警示教育活动以及加强典型案例通报,抓好以案释纪以案促改。压实领导管理责任,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内务管理的通知》,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提升队伍的作风和整体形象。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佛冈县公安局关于落实队伍管理责任四个必须的通知》,明确各牵头警种和各单位落实队伍管理责任。制定《关于加强队伍日常管理的通知》《关于深化饮酒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化饮酒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佛冈县公安局黑榜通报的运用及责任追究规定(试行)》等机制,加强队伍管理和责任追究。加强风险防控,筑牢廉洁防线,落实“五知晓、六必谈、七必访”和廉政关爱谈话机制,加强日常廉政教育谈话。制定节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加强国庆、中秋双节期间纪律作风管理的通知以及加强节点的专项督察,防范“四风”问题。
15.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执行不严”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紧密结合公安机构改革,通过谈心谈话、集中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了解各级干部表现情况,摸排优秀干部底数,并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开展了5轮次履职调整,严格按照组织部门要求顺利完成机构改革工作,将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适合的岗位上。
16.关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对局属各单位会议记录本进行再检查,坚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抓实整改。组织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党务规范化建设水平。结合“四强”党支部创建,强化日常监督指导,做好指导提醒,将问题整改在平时。结合机构改革工作,重新调整党支部设置,共17个党支部,并组织新任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开展培训。
1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学习有关规定,增强了党员对相互批评重要性的认识;制定组织生活会实施细则,纪检委员监督执行;建立组织生活会台账,并做好记录。每季度抽检各支部会议记录本,对局属党支部手册做指导,进一步提升支部手册规范性。制作“三会一课”具体要求提醒至各支部,并每月制作党建业务清单下发,发出清单12份,引导各支部规范开展组织活动。由分管局领导对党支部书记督促提醒,抓实整改。2025年提醒整改问题16个次。组织县局党务工作者到县直机关工委交流学习,进一步明确规范会议记录。组织新任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参加观看市局党务工作者培训专题教学,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工作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党委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未完成事项整改。对目前仍在推进的整改任务,由分管领导牵头,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实现全面销号。
二是开展整改成效“回头看”。重点检查已整改问题是否反弹、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群众反映是否满意,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纳入整改台账,动态管理。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成有效常态制度。
四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问责。加强日常监督,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
五是深化成果运用,服务发展大局。把巡察整改与推动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提升平安建设、增进民生福祉的实际成效,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3—4482010,电子邮箱:fggaxc@163.com
中共佛冈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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