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炳坤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权证佛字第330001375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尹炳坤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