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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高岗镇高镇村致富电站不予延续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6-01-16 16:02:35来源:佛冈县水利局访问量:-字体

佛冈县高岗镇高镇村致富电站:

  本机关于2026年1月16日收到你公司提出的佛冈县高岗镇高镇村致富电站项目延续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存在以下问题:未达到最小下泄流量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及其他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延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曾仲文,联系电话:0763-4281978)。




  佛冈县水利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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