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单位提出的取水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经研究,批准本项目的取水申请,审批意见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申请地表水年取水量5.4万m³,取水用途为建筑业用水。取水地点:佛冈县石角镇三八村花水潭(东经:113°34′31″,北纬:23°51′34″)。日最大取水量147.95m³/d。项目取用水不得超出国家及我省用水定额指标要求,超出定额、计划用水按累进加价收费。
二、应落实好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各项措施。按规定做好用水统计和计划用水工作,建立取用水和退水档案管理。
三、你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技术标准安装计量设施,定期对用水计量设施进行检定或者校准,确保计量和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和量值准确,并按照规定填报取水统计报表,及时足额向税务机关缴纳水资源税。
四、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你公司在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后,在30日内向我局报送取水设施验收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有效期自审批(签发)之日起为四年。
佛冈县水利局
2026年1月16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