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2月20日,清远市委第九交叉巡察组对佛冈县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2025年4月1日,清远市委第九交叉巡察组向佛冈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政法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中共佛冈县委政法委员会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情况和整改时限。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各股室(中心)责任人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情况,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逐步推进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抓好整改。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方洪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于2025年4月3日、5月28日分别主持召开中层以上干部班子扩大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研究会,对措施的制定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将存在问题责任化、清单化、人头化,确保整改落实落地见效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的股室(中心)和责任人进行督促提醒。对整改不力的股室(中心)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整改结果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
1.针对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主要表现:2021年8月至12月召开支委会7次,其中4次没有落实“第一议题”;2022年召开领导班子会议23次,其中13次没有落实“第一议题”;2022年召开党员大会5次,其中3次没有落实“第一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3月26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有效提高委机关支委的党建业务水平,“第一议题”学习更规范。二是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后,召开的班子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支委会等均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并提出贯彻落实的措施。
2.针对“基层社会治理综合网格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主要表现1:网格事件过于追求数量。对网格员上报网格事件的质量要求不高,存在过于追求数量的问题。佛冈县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3月14日印发《佛冈县基层社会治理综合网络信息报送事件处置奖惩暂行办法(试行)》中的附件《佛冈县_镇_月网格员综合评价表》,把“上报事件数量”作为考核标准之一,评分标准为“专职网格员每月上报事件达20件及以上;兼职网格员每月上报事件达6件及以上”,该项考核标准分值占比最高,达35%。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6月底,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召开全县网格员业务技能专题培训班,镇级管理员、网格员共476人参加,通过提高网格员隐患排查能力及强化镇级管理员对网格员事件的审核,切实提升网格员上报事件质量和效率。二是通过落实奖励措施充分调动网格员、信息员上报网格事件的积极性,2025年以来,共奖励上报事件质量较好的网格员、信息员共计18300元。三是2025年6月,修改完善《佛冈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信息报送事件处置奖惩暂行办法(试行)》,取消对兼职网格员上报网格事件数量要求,不将网格员的上报事件数量纳入考核范围,通过完善制度提高网格员上报网格事件的质量要求,充分调动网格员、信息员上报网格事件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工作水平。
主要表现2:网格事件超期处置的情况时有发生。超期40天处置公路旁绿化树遮挡路牌需要修理网格事件;超期119天处置龙聚塘金峰水泥厂门口道路公示牌显示错误网格事件。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县、镇级管理员定期对网格事件进行分派流转、实时跟踪,对各职能部门处置事件情况进行督促,确保事件按时完成处置。二是2025年6月底,组织召开全县网格员业务技能专题培训班,涵盖消防、地质灾害、应急专题,共476人参加,全面提升网格员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工作仍有不足
1.针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发放年度绩效考核奖金”的问题。
主要表现:2022年县综治事务中心以5人均为考核合格的等次申领了2020年绩效考核奖,未经单位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同意,将已辞职2人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未按规定发放年度绩效考核奖金。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6月9日,已组织财务、人事及相关人员开展财务相关等法律法规学习。二是按规定重新制定县综治事务中心2020年度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方案,于2025年6月底重新发放相关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奖金。
2.针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主要表现1:非因公出差领取伙食补助。2023年3月18人到广州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体检共领取伙食补助1800元;2024年4月24日1人到广州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体检领取了伙食补助100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6月9日,组织涉及非因公出差领取伙食补助的人员开展伙食补助清退工作。二是委机关工会的相关支出严格按照《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将伙食补助审核纳入出差费用整体审批流程,报销单据需经财务人员初审、部门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终审确认后方可支付。
主要表现2:报销凭证不齐全。2020年至2024年8月,报销差旅费均未附出差参加会议、活动的会议文件、通知等佐证材料。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原有的差旅费审核报销制度,对因参加会议、活动报销差旅费的,均已附上出差参加会议、活动的会议文件、通知等佐证材料,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确保其有效性。二是财务人员已对收到的报销差旅费申请严加审核,明确报销申请需有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标注出差事由、天数、目的地,与后续票据信息一致,无申请单或签字不全的直接退回,确保差旅费报销的完整性、合规性。
主要表现3:部分出差(含县内下乡)审批表事后审批。2023年1月出差(含县内下乡)人员的出差审批表的审批时间却是2023年2月;2023年2月出差(含县内下乡)人员的出差审批表的审批时间却是2023年3月。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原有的差旅费审核报销制度,全体干部职工在出差前,均已提前填写出差审批表,并按照规定流程完成审批。二是财务人员已对收到的报销差旅费申请严加审核,明确报销申请需有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标注出差事由、天数、目的,与后续票据信息一致,无申请单或签字不全的直接退回,确保差旅费报销的合理合规性。
3.针对“文风不实”的问题。
主要表现:个别领导干部2020年度、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以及2021年教育整顿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的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内容雷同。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6月16日,委机关党支部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专题学习会,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改进学风文风会风,改进工作作风。二是2025年6月24日,召开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对照文风不实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检讨,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三是各类会议材料、领导干部相关材料等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发言材料进行严格把关,有效杜绝材料内容雷同现象再次发生。
4.针对“非税利息收入应缴未缴”的问题。
主要表现:2020年至2024年6月,行政基本户利息收入共1.36万元;工会委员会账户利息收入共计469.69元;佛冈县综治事务中心账户利息收入共252.05元。以上3个账户的利息收入合计1.43万元,至今仍滞留在账户,未上缴国库。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20日,已将滞留在行政基本户、工会委员会账户、佛冈县综治事务中心账户的利息收入1.43万元上缴国库。二是已计提2025年的利息收入,2025年年末将计提的账户利息收入上缴国库。
5.工会制度执行不严。
主要表现1:未按规定足额收取工会会员费。2020年至2024年,工会会员均按每人每月10元标准缴交会员费,未按工资比例收取。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5月,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新旧对比》等文件精神,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2025年5月起,委机关全体工会委员已按工会会员工资收入的5‰收取会费。
主要表现2:支付凭证附件不齐全。生育慰问金、工会会员困难慰问金、学习活动餐费、“重阳”登高健身活动经费等支出均未附活动方案、人员名单等相关佐证材料。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委机关工会支出慰问金均已附上经审核的慰问签收表、受助人员信息;工会支出举办的活动费用均已附上活动方案、参与人员名单等。二是委机关工会所有支出经办人员已按工会工作分类收集佐证材料,如职工文体活动需附方案和费用明细等、困难职工帮扶需附审批表、慰问品采购需附采购合同、验收单、发票等,财务人员对照制度逐项核验,不合理的一律退回,确保了凭证附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相关性。
主要表现3:支出手续不齐全。2020年至2024年工会账户支出银行手续费、银行账户年费均没有领导审批;2020年至2024年工会费计提,均无领导审批;2020年3月收取工会会员费明细表无领导审批;2023年1月慰问困难职工签收表无领导审批。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资金支出手续审核把关,每月对银行手续费、账户年费、工会费计提、会员费收支等已由经办人员提交申请,经委机关工会财务负责人初审、工会主席终审。二是2025年5月,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新旧对比》等文件精神,提高了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审核能力。
(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差距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主要表现:2020年至2024年11月均没有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安排,未按要求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党内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二是2025年4月,制定《中共佛冈县委政法委员会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县委政法委2025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表》。三是2025年2月20日,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为政法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针对“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经“三重一大”会议集体研究”的问题。
主要表现:如2020年11月支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宣传片费用1.6万元;2021年9月支下拨2021年度反邪教专项经费3.7万元;2022年6月支县综治事务中心人员2020年度发放剩余绩效考核奖金5.29万元。以上3笔大额支出均未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讨论。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单位超过一万元的大额资金使用已及时提上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经讨论同意后才开支,及时附上相关班子会议纪要到支出凭证中。二是财务人员强化大额资金支付审核,对未附 “三重一大” 会议决议的大额资金支付申请,不予办理。三是各有关股室(中心)及时梳理股室资金使用计划,明确使用事项、预估金额、计划支出时间等,并把相关资金使用的议题及时提交班子会议讨论。
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主要表现:2022年仅开展了8次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书记没有讲党课;2023年度只召开了3次党员大会。
整改结果: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紧扣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于2025年2月创建完善“党建率统领 政法护稳定”党建品牌,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切实提升“三会一课”的号召力和凝聚力;把主题党日活动作为端正党员思想作风、密切联系居民群众、推动工作落地见效的重要手段,有力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筑牢基层战斗堡垒。二是今年以来,严格按照支部工作条例规定的要求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大会和党支部书记讲党课、主题党日活动,制定详细的会议计划,明确每次会议的主题、时间和参会人员,确保会议内容完整、记录规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63-4280822;电子邮箱:qyfgzfw@126.com;邮政地址:清远市佛冈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311室;邮政编码:511600。
中共佛冈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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