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市、县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和美乡村建设精神,顺利做好农村环卫工 作无缝衔接,现决定以询价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参加佛冈县水头镇镇村环卫保洁和镇村垃圾清运及水域、公厕保洁服务项目预算编制审核服务。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业主单位:佛冈县水头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佛冈县水头镇镇村环卫保洁和镇村垃圾清运及水域、公厕保洁服务项目。内容:佛冈县水头镇146.21平方公里辖区内10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的生活垃圾清扫、公厕保洁、生活垃圾清运、 垃圾收集点配置、佛冈县水头镇10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主干道杂草修剪及水头镇河道管护。镇村街道机械清扫保洁、镇村街道路洒水、镇村街道人工清扫保洁、人行道人工冲洗、垃圾收集容器清洗、小广告清除等。
(三)服务内容:对已出具的实施方案及预算编制进行审核、评估工作。
(四)实施方案及预算编制审核服务最高限价:8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 自拟)
(二)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同时,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二、报价文件组成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必要)、报价表(必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必要)、报价表(必要;详见附件)。
其他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投入人员简介、类似项目业绩、企业相关证书、服务方案等 证明公司实力和优势的材料。
以上所述的证明材料均提供纸质版(一正一副)并盖章,所有材料进行密封包装现场递 交或邮寄至佛冈县水头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处。
三、选聘办法
(一)若只有1家实施方案及预算编制审核单位报名且符合条件,则确定为本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编制审核单位。
(二)若有2家及以上实施方案及预算编制审核单位报名且均符合条件,则根据综合评议,通过镇班子会议讨论确定实施方案及预算编制审核单位。
(三)对于未中选的实施方案及预算编制审核单位,不再另行解释。
(四)公告未尽之事,最终解析权归佛冈县水头镇人民政府所有。
四、相关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项目签订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实行实施方案及预算编制审核费用的拨付。
五、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8日17:00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佛冈县水头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
注:报价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63-4722048
附件:预算编制审核单位.doc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