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英、邓剑雄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权证佛字第0929610号(权利人:邓世昌)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朱建英、邓剑雄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