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将《清远市佛冈县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现就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清远市佛冈县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按照相关程序,于2025年10月29日通过佛冈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出《关于征求<清远市佛冈县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29日。截至11月29日,未收到该公告的反馈意见。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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