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国家税务总局佛冈县税务局向我局申请确认其座落在佛冈县石角镇的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调查,宗地四至范围清晰、面积准确,现对宗地权属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如对以上信息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向佛冈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告的权利有效,我局将依法确认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佛冈县石角镇解放路51号503室,联系电话:4271178)
附件:宗地图(石角镇府前路).pdf、宗地图(石角镇龙南街).pdf
佛冈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2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