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秉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我中心研究决定,现向社会公开遴选佛冈县水库维修养护工程施工服务单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佛冈县水库维修养护工程
(二)项目内容:1.上小洞溢洪道防汛桥拆除重建一座,长8.6m,宽5.0m;2.山田水库重建消力池挡墙6m,高4.4~4.8m,修复迎水坡面板砼484.2m2;3.石瓮水库修复溢洪道底板160m2,修复加固溢洪道侧墙239.5m2,新建护栏28m,新建渠首控制闸1座。4.路下水库溢洪道新建护栏130m。
(三)建设地点:上小洞水库、山田水库、石瓮水库、路下水库
(四)资金来源:2025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第二批)(五)服务期限:60天(以签订合同期限为准)
(六)工程进度付款:(1)工程施工期间,每月按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进度款,支付金额为本月已完成合格工程量计算金额的80%(以签订合同为准)。
(2)工程完工验收后,经相关部门审核后付至合同总额的95%,合同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后付清。
(七)质量保证金:每个付款周期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为工程进度付款的5%,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结算价的5%。
三、遴选条件及资料提交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根据《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规定,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
(四)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外,另配备水利类专业工程师2名、测量工程师1名;水利水电类施工员2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2名、专职安全员1名、造价员1名、资料员2名,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程实际情况增加和增派相关专业人员。拟投入项目管理的所有成员中标后必须常驻工地,不得随意更换。
(五)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人员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含网址的网页截图);已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
(六)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的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遴选。
(七)本次遴选不需缴纳保证金。中选者需缴纳中标价的10%作为工程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无息退回保证金。
(八)工人工资保证金,中标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在签发开工令一个月内,必须按施工承包合同工程造价5%的比例一次性存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按照《清远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退还给施工单位。
(九)本次佛冈县水库维修养护工程时间紧迫,无法按时按质完成工程任务的公司单位切勿报名投标,否则中标后无法按要求完成的将按违约处理。
四、选取方式及公示
(一)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单位不满足3家时,将重新挂网选取。
(二)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单位达3家及以上时,将由佛冈县水利局召开班子会议集体决定。
(三)本项目不允许遴选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竞选,不得借用其他相关机构备案资格参加竞选。
(四)如果第一中选候选单位放弃中选资格,则由第二中选候选单位作为递补,以此类推。
完成选取后,将在佛冈县人民政府官网对中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3天。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17:30
递交地点:佛冈县振兴北路县人民中心西楼204室
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0763-4293084
佛冈县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5年11月28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