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晖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程弟仔诉你公司要求支付伤残八级工伤待遇(仲裁请求:1、请求裁决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于2024年9月7日解除。2、请求裁决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656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784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44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41760元)的劳动争议一案(佛劳人仲案字[2025]180号)。因无法联系你公司送达本案仲裁资料,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答辩通知及开庭通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 2026年1月5日15:00 在广东省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文康路劳保大厦4楼佛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你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763-4888939)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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