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拟于2025年12月上旬就《清远市佛冈县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主要围绕《清远市佛冈县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拟定于2025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三楼大会议室(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教育路277号三楼)。
三、听证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规定,听证会参加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听证参加人和听证记录员。听证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1、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随机选取参加人不少于9名,其中:1.县人大代表1名;2.县政协委员1名。当以上听证参加人申请人数不足时,从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中邀请产生。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确定旁听人员为3名。有意参加者可自愿报名。报名结束后,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额满为止。
四、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身份证、居住证、学生证等证件;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对有关听证内容有一定认识,有一定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
3、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等);
4、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五、报名办法和时间
从2025年11月3日起接受听证参加人报名。报名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时需填写《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并请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参加的,还需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下午5时。
六、听证参加人确定方式
报名截止后,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名单,及时通知听证参加人并通过佛冈县政务网网站公布。
如报名人数较多,难以确定听证参加人的,将按照听证参加人类别及名额通过公开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参加人员。未能参加听证会的报名人员可以采取书面形式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
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委托相关单位推荐产生。
七、报名传真电话及电子邮箱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 联系人:陈间清,电话:4298300。
电子邮箱:fgxwrfzg@126.com
特此公告。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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