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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2025年佛冈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30 17:13:44来源:佛冈县农业农村局访问量:-字体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41号)精神,下达我县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共80万元。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支持1个,资金50万元。

  支持对象为奶牛存栏100-2000头的奶牛养殖场数量最多且存栏量最高的县实施项目,支持适度规模的奶牛养殖场提升奶业生产效率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支持的奶业生产经营主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依法设立且正常经营,财务等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符合当地奶牛养殖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二是具备养殖备案码和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积极配合奶业监管监测工作。三是项目县奶牛存栏量最多的养殖场,标准化适度规模奶牛养殖基础较好,全混合日粮、机械化挤奶等先进生产技术适度应用,配备一定规模的设施装备和一定数量的饲草料地等现代奶业生产要素,奶牛单产水平较高。

  凡在我县符合条件的奶牛养殖场可自愿向所在地的镇政府提出申请,申报期从2025年10月31日起至2025年11月7日止。

      附件:2025年佛冈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书.doc

  佛冈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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