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监测点承担并按要求完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委托的就业失业监测任务,对监测点负责就业失业监测任务的工作人员给予补贴。我县有76个企业用工监测点、30个失业监测点、1个重点监测企业。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请向我局反映,受理电话0763-4289032。
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