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水利局(佛冈县水利电力局)因保管不善,将粤房证字第292525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佛冈县水利局
代理人:徐耀辉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