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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生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编号:第2025071号)

发布时间:2025-09-22 16:08:19来源:佛冈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访问量:-字体

  刘春生因保管不善,将佛府农地承包权[2017]第441821102204050027J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春生 

  202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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