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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9 17:25:30来源: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访问量:-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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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巢超雄、邓新来、巢国良诉你公司要求支付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诉求拖欠工资数额分别为:巢超雄10000元、邓新来16948元、巢国良18740元(案号分别为:佛劳人仲案字[2025]151号、152号、153号)。因无法送达仲裁资料,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答辩通知及开庭通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 2025年11月3日15:00 在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文康路劳保大厦4楼佛冈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以上案件,请准时参加庭审,你方如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763-4888939

  特此公告。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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